點擊數:166發布時間:2014-07-18
為了樹立和保持集團下屬各幼兒園良好的公眾形象,進一步規范教職工制服管理,統一制服的發放和使用,集團就幼兒園教職工制服管理作出暫行規定,要求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在上班時間必須按照幼兒園規定著裝,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,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。
《規定》對集團下屬各幼兒園教職工制服的配置、采購、使用、遵守事項和處罰規定進行明確和規范。根據《規定》,各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將配置夏裝和冬裝兩種類型的制服,由幼兒園在學期結束填報制服申請單,由集團統一采購。《規定》要求各幼兒園正式入職員工領取并使用工作制服,工作服使用滿兩年則歸員工所有。同時,要求所有教職工必須按照幼兒園規定著裝,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,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;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,穿著整潔、得體、大方;工作服應經常換洗,不得出現污漬、掉扣、錯扣、脫線現象,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,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,并盡量減少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。
此外,針對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的員工,將按照幼兒園相關規定進行處罰;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,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