點擊數:119發布時間:2014-0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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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產管理,防止院校資財流失,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,延長使用時間,確保學校財產的正常運行,近日,集團下發通知,要求各院校進一步加強財產管理工作。
通知要求,集團各院校單位要加強資產管理相關制度的建立、落實和貫徹。一是要建立資產登記造冊制度。各院校總務處(后勤)應協同財務部門做好資產管理工作,分別建立固定資產賬和分類明細賬;二是建立定期盤點制度。各院校單位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,并登記造冊;三是落實財產損壞登記制度。各院校單位財物檢查人員須根據財產損壞登記表如實填寫情況;四是嚴格執行財產損壞賠償制度。通知要求各院校單位要嚴格按照“誰損壞,誰`賠償”,“照價賠償”,“有意損壞,從重賠償”的原則,執行財產損壞賠償制度。
據悉,集團財務審計部將不定期對院校財產進行審計,如發現資產存在不合理流失現象,集團將依照相關文件及法律規定處理責任人。
(集團品牌文化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