點擊數:222發布時間:2013-07-29
為了更好地規范集團各下屬單位低值易耗品管理,近日,集團出臺并實施了由財務審計部起草的《江西聚仁堂集團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》(以下簡稱《制度》),進一步加強對集團及下屬各單位的低耗品管理。
《制度》中所指的低耗品是指在一定價格范圍內,一次使用不改變其形態、性能,可重復使用或出現正常損耗且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物品,按其用途分為辦公用品、家具用品、維修材料、工具器具、勞保用品及其他六類。
《制度》明確了低耗品的購買、入庫、報賬、領用,以及對低耗品的管理、報廢的流程相關要求。《制度》規定,低值易耗品的購買由集團指定人員統一購買。各單位各部門根據實際需求,先填寫《采購申請單》,按照審批流程審批,并將審批后的《采賬申請單》統一交倉庫部門,由倉庫部門負責集中,交指定采購人員購買;急用的零星采購一般先由本單位使用人員填寫《采購申請單》,按流程經批準后直接購買;采購人員應嚴格按《采購申請單》要求購買,做到貨比三家,價廉物美,并開具正式合規發票。
低耗品購買到貨后,保管員應對所有物資進行登記并填寫低值易耗品到貨記錄表,送貨人需在到貨紀錄上簽字確認,然后根據采購人員交來的《采購申請單》、購物發票及相關單據驗收入庫,票物相符后,庫管員填寫入庫單,入庫單一式三份,存根聯由庫管員留存、記賬聯給財務做賬用、結算聯或客戶聯給采購員報賬用。入庫單內容必須填寫齊全,送物人或采購人員必須在入庫單上簽字,涉及需要維修的物品,在入庫單上還必須填寫供貨單位的電話號碼,以便日后方便查找維修。
對低耗品進行報賬時,采購人員憑購物發票、《采購申請單》、入庫單結算聯或客戶聯分別到各單位財務部門辦理報賬手續,報賬必須分清單位,不得將甲單位的賬到乙單位去報,所購物品非本單位的,除特殊情況外,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做賬,并將報賬單退回出納。此外,員工在領用不同的低耗品時也有不同的要求。其中,對能定標準的消耗品,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標準,按標準領用(標準表自定);能反復使用的要反復使用,能修復后再用的要修復后再用,確實不能再用的應以舊換新。領用時需辦理領用手續,填寫領用單或出庫單,一式四份,保管人、財務部、領用部門、行政部門各一份,作為記賬保管及登記臺賬依據。
《制度》規定,同一種物資不管有多種叫法,保管員在入庫出庫及登賬時始終應與發票開的名稱規格相符,前后應一致,不能以習慣叫法來辦理入庫出庫,同種物資不同規格型號的出入庫單一定要分規格型號填寫,不能合并填寫。
《制度》要求,未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實物由各的單位倉庫管理員進行管理,并負責低值易耗品的驗收、進出庫、保管、登賬、發放;財務部門設置“低值易耗品”科目進行數量金額核算,并負責登賬、盤點管理工作;已領用的低值易耗品,個人使用的,使用人即為保管人,部門使用的,由部門指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,行政部負責登記臺賬,財務部負責登記數量金額備查薄。對報廢的低值易耗品,應由使用部門填寫《報廢申請單》,由行政部門負責核實,經批準后,行政部、財務部、使用部門據此銷賬。行政部門按審批程序定期進行處理,處理收益一律上交財務。
此外,《制度》要求,倉庫保管員應定期對庫存低值易耗品應進行盤點,保證賬實相符,并在要求每月月底前將低值易耗品的庫存月報表報財務及行政部門,確保低耗品的管理。
(集團品牌文化部)